来源: | admin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17日 |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实现了职能到位、服务到位、公开到位,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现将2018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抓好信息分类公开工作。我局目前主要依托市政务门户网站和本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更新部门工作动态、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通知等信息文件;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申请和公示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低保资金分配、救灾资金分配、优抚资金分配等资金类信息情况;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审批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截至12月12日,我局通过湖北省民政厅网站、鄂州政府网、鄂州民政网公开信息400余条;在腾讯共发布政务微博 100余条;在《中国社会报》、《鄂州日报》、《民风》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报道 40余篇;编印《民政简讯》11期。
(二)规范公开形式及内容。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的形式,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部门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情况。推进决策公开,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接受市民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并作出了及时答复与详细解释,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包括信访、举控)、投诉等。
二、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0篇。
三、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的情况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条件及流程通过网站、文件等方式进行发布,多举措保障场所的运行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执行,确保申请渠道畅通和处理答复规范。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8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些微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实效性需进一步增强,监督考评机制还不完善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鄂州市民政局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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