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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鄂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5日

2016年鄂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民政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民政部门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府部门之一。2016年,我局各科室(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 服务”的工作宗旨,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民政部门“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作为民政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力抓手,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创新开拓,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任制,局长对全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在部署和检查工作时都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下发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规定;多次召开了局系统工作会议,布置安排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开展活动的主题、重点、目的、要求,务求不走过场,局领导还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作指导,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将局系统政务公开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是继续以鄂州民政信息网为主渠道,辅以《鄂州日报》、湖北民政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度,我局类计公开新增民政各类信息480余条。全年累计接待群众咨询信件及电话3000余人次。主要涉及城乡低保、优抚标准,慈善助学、医疗救助等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制定《鄂州市民政局信访工作办法》、《鄂州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制度》、《鄂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依法逐级走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和阳光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州市民政局关于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等制度,健全政策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舆情处置单进行积极回应,今年年,共回复网络舆情3件。

三是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为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鄂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试行)》、《鄂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鄂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鄂州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保密投诉制度》、《鄂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作了《鄂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鄂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流程及工作机制,推动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公开。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确保利益相关方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不断加强教育引导,组织系统内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政务公开条例》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学习,明确了政务公开的意义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四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鄂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鄂州民政网、鄂州市社会救助网、鄂州市社会救助公示栏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市自然灾害灾情、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工作以及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和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五是积极完善村务公开。为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工作,我局统一印制了村务日志、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民说事、村务办结、村委会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7种档案记录本,下发到各村,使村务工作建档管理做到规范有效。同时,创新公开模式。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公开平台,推行电子公开方式,在网格化系统中增设“村务公开栏”,由网格员每日上传村务公开栏内容,以供群众查看,接收群众监督。强化财务公开、点题公开。认真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公开、公示工作。充分利用“三资”监管平台对村级财务实行实时监管,同时,还定期有效地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6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共处理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行政复议1件,已办结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此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监督考评机制还不完善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督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继续将惠民政策、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民生信息等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常态化机制,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局精细化管理考核范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考核,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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