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2018年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民政局 日期:2018-05-11

局属各支部

现将《2018年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鄂州市 民政局直属机关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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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2018年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全面贯彻《中共鄂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基层组织力、党员先进性,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着力提高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质量,为创建“一流民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政治领导力

1.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局党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2.认真学习贯彻维护党章。坚持把学习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内容,突出抓好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以支部为单位,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

3.强化主责主业主线意识。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重心放在夯实基层、打牢基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建强组织、优化服务上来,切实担当总揽统筹责任、推动落实责任、考评问责责任、督导检查责任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

4.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刻理解党章赋予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事项的新要求,以及新增设的党支部的职责规定,在机关工委宏观领导积极构建党组具体领导、组织落实、协同发力、直接负责,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具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二、突出抓好思想建设,不断增强思想引领力

5.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地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同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任务,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办好机关党建讲堂。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党内法规等内容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龙头作用,采取党组中心组引领学、专家辅导学、支部经常学、基地实践学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

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平台、阵地建设和管理,落实好研究、报告、处置、问责等制度。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充分发挥支部主题党日作用,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党内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达到点亮支部、唤醒党员的目的。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和表率。

三、突出抓好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9.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以开展支部质检工作为抓手,以争创“红旗党支部”为目标,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落实“五个基本”要求,整体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10.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指导党员规范地、实事求是地填写党员手册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宣传解读,稳妥有序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精准核算、收缴党费。

11.发挥党员作用。结合业务工作岗位职责,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比服务、比作为、比贡献。深入开展党员进社区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等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民政系统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提升效能。

12.加强机关群团工作。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突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四、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工作服务力

13.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带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特别是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拿出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防止四风回潮复燃。

14.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推动发展,为服务全市三大攻坚战贡献民政力量

五、突出抓好纪律建设,不断增强纪律执行力

15.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工作制度。

16.严肃执纪问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通报纪检监察部门曝光典型案例,撑起纪律“红线”。发挥机关纪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 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7.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扎实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党组、机关党委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突出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党建工作质量

18.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局系统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往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把责任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认真做好局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完善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强化机关党委、党建督查专班对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倒逼党建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19.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派党建联络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实现15个支部全覆盖。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

20.发挥互联网+党建作用。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互联网+党建,加强党建领域的大数据应用。

21.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局党组成员要深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支部书记要围绕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主题认真撰写党建理论研究文章,确保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取得成效。




2018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及责任分解

考核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标准

责任主体

需提供的资料

一、政治建设

1

严明政治纪律

党员干部政治站位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服从”,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年没有被纪委(监委)等部门查处、通报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

局党组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

2

严格 政治 生活

(1)严格“三会一课”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没有设党小组的不参与考核);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局党组成员

各支部

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全年共4次;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党课。

每项活动有签到表、有方案、有记录、有佐证材料、有图片

(2)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各支部

支部: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需要活动方案、党员党性分析材料、会议记录、活动图片等

(3)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做好党性不强党员的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理工作。

各支部

支部: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优秀党员比例不得超过1/3,有活动方案、会议记录、活动图片等

(4)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局党组

局党组: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有活动方案、征求意见、对照材料、会后有专题报告

(5)严格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局党组成员

各支部

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在所在支部上一次党课。

支部:应及时通知支部全体成员(包括党组成员)开展支部活动。

有签到表、会议记录、活动图片、党课讲稿等佐证材料。

 

3

落实

政治

责任

(1)强化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

1)党组全年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局党组

局党组:全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分别不少于2次。

有会议记录、签到、照片等佐证材料。

2)建立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每人每年下基层指导党建工作。

局党组成员

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每人于12月20日前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次,并提供调研记录;每人为基层解决1-2个难题,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3)认真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党员发展、处分等事项。

局党组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

(2)落实机关党委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

1)研究制定本部门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明确党组织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机关党委:制定局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与各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机关党委委员分工。

支部:制定支部工作要点;明确支部委员分工;制定书记抓党建公开承诺。

2)制定党建考核办法;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考核

机关党委

党建督查

专班

机关党委:制定民政系统党建考核办法,年底前组织专班现场考核。

党建督查专班:按照考核细则和机关党委安排,不定期深入各支部进行检查。

有考核结果、优秀等次不超过40%

3)针对上年度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党建检查、考核及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年底有整改报告。

机关党委

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整改报告。

(3)履行支部抓好机关党建任务落实的主体责任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年底有整改报告。

各支部

各支部制定本支部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党建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年底提交整改报告。

2)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不断提高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各支部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料。

(4)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年底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现场打分并在局系统通报评议结果。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机关党委:制定述职评议方案,通报述职评议结果。

有签到表、照片、评议结果等佐证材料。

支部书记:认真撰写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并按时参加述职。

二、思想建设

4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局党组

机关党委

各支部

局党组: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机关党委: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

各支部:每月组织召开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每次活动有方案、有主题、有签到表、有记录、有图片

5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研讨活动;支部制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计划,实现年度《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全覆盖、无遗漏。

局党组

各支部

局党组: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研讨活动。

支部:制定《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计划,按时组织学习,确保实现年度《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全覆盖、无遗漏。

需提供计划安排表,学习内容、签到、照片等佐证材料。

6

办好机关党建讲堂

制定机关党建讲堂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法规每半年举办1次。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机关党委、支部:认真制定机关党建讲堂学习计划,全年组织机关党建讲堂不少于2次。

需提供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机关党建讲堂照片(有会标)等佐证资料。

7

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专题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并将分析报告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和党组;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辟党建宣传栏。

局党组

各支部

局党组:专题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不少于1次。

支部:每年至少研究分析一次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并将分析报告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

机关党委:在民政信息网开辟党建宣传栏。

8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成员全年与本支部每名党员谈心谈话。

各支部

支部书记、支委委员与每名党员谈话不少于1次。

有方案、有记录、有照片。

三、组织建设

9

(1)组织机构设置

按规定及时完成党组织、纪检组织换届、调整工作;有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网络图。

机关党委

按时换届、调整,并与5个工作日内报机关工委;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网络图上墙。

(2)党务干部配备

党组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或同级党员干部担任;机关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配备符合规定。

局党组

机关党委

有会议记录、照片、签到、文件等佐证资料。

(3)阵地建设

有党员活动室、有书柜、有党建图书、有电教设备;党旗和入党誓词、制度、党员群像图或党组织网络图上墙。

各支部

活动室、书柜、图书、电教设备、党旗、入党誓词、制度、群像图、网络图均需拍照留存。

10

(1)党建纪实管理

规范填写党员手册、支部工作手册,真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机关党委

党建督查

专班

各支部

机关党委(党建督查专班):不定期抽查党员手册、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

支部:督查全体党员如实填写党员手册;党务干部按规范填写支部工作手册;支部书记不定期检查手册填写情况。

(2)党员发展

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要求,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实现“两票一公示”。

有记录、有投票、有照片、有签到、有公示栏等佐证材料。

机关党委:按要求进行审核,并开展监督检查。

(3)党员教育培训

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活动。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机关党委:按要求组织民政系统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民政系统党务干部培训。

方案、报名表、学习笔记、结业证书、培训记录、照片、签到等佐证材料。

(4)党费收缴

建立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台账。

支各部

建立党费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核算、收取,保留收缴党费凭证。

(5)党群慰问

开展困难党员、困难职工慰问工作。

各支部

有方案、有台账

11

党务公开制度

支部每年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进行公开。

各支部

有党务公开栏,有公示内容的照片资料。

12

群团建设

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机构、配备人员;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1分。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有专人负责,相关工作资料完整、丰富。

四、作风建设

13

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

1)直属机关党委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

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问题1个以上。

14

发挥党员作用

2)科学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按要求开展“每月一星”评选活动。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机关党委:按时组织开展“每月一星”评选。

支部:按要求申报“每月一星”、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

方案、签到、记录、照片等作证材料。

3)深入开展困难群众结对帮扶;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开展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

局党组

机关党委

各支部

有方案、有通知、建立工作台账、有记录、有照片。

、完成机关工委工作情况

15

党建信息宣传

按要求上报党建信息

各支部

按照机关党委要求,及时报送党建工作信息。

16

党建调研活动

开展党建理论研究或专题调研活动。

党组成员

支部书记

党组成员:深入党建联系点,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篇。

支部书记:围绕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党建理论研究,撰写理论研究文章不少于1篇。

、创先争优

17

集体或个人受到市级以上党建表彰的

集体表彰:国家级、省级、市级;
个人表彰:国家级、省级、市级;

各支部

各支部及时报送得分项目。

18

参加市直机关工委或联合举办的活动获奖或受到表彰

集体奖: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个人奖: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各支部

各支部及时报送得分项目。

19

创建“红旗党支部”

参加市直机关“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

机关党委

各支部

2017年度党建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支部必须参加,如创建不成功,在2018年度党建考核中总分中直接扣5分;鼓励其他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如创建成功,在2018年度党建考核中直接加3分。

20

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党建论文、调研文章、宣传稿件及被市委办采用党务信息

党建论文:国家级 省级 
调研文章:国家级 省级 

宣传稿件:国家级 省级 
党务信息:市委办公室采用。

各支部

各支部及时报送得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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