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连续五年上调社会救助标准

信息来源:鄂州市民政局 日期:2026-06-24
 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经鄂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2026年7月1日起 

  鄂州市将提高部分社会救助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45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80元/人・月,较2025年分别提高20元、25元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149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970元、照料护理费52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1360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费885元、照料护理费475元 
  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1490元/人・月,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1360元/人・月

  据悉,这是我市2022年以来 

  连续第五年 

  上调社会救助标准 

  预计惠及困难群众2.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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