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心得体会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日期:2026-04-20

  社会组织管理科副科长  刘梦诗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事关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效。作为一名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基层干部,我深刻体会到,唯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推动社会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如何看待政绩观:是“风向标”,更是“试金石”

  政绩观,简单来说,就是党员干部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看法。正确的政绩观,应当是以人民为中心、以实干为底色、以长远为取向的;而错误的政绩观,往往表现为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期、重形式轻实效,甚至出现“形象工程”“数字政绩”等问题。

  在我看来,政绩观不仅决定着个人的从政方向,更直接影响一个单位、一个领域的工作质效。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而言,如果追求“登记数量多、活动场面大”,而忽视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那就是典型的政绩观偏差。真正的政绩,应当是社会组织在服务群众、参与治理、促进发展中实实在在的贡献,是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

  因此,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的问题——答案只有一个:为人民。其次要解决好“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必须靠实干、靠长劲、靠硬功。

  二、坚持为民取向,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

  社会组织的生命力在于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近年来,我参与推动的“公益服务月”“公益创投大赛”“牵手计划”等系列工作,出发点始终是回应群众需求、解决基层难题。比如,在“公益服务月”活动中,我们动员34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开展专项服务40余场,惠及群众超万人次。群众的笑脸、社区的改变,让我深刻认识到:真正的政绩,不是数字的增长、材料的堆砌,而是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感。

  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始终坚持“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方向标”,不搞“形象工程”、不做“表面文章”。

  三、注重实干实效,把打基础利长远作为践行政绩的重要路径

  社会组织工作周期长、见效慢,尤其需要久久为功的定力。在推进“五大创新”行动、建成四级孵化体系、推动社区社会组织从541家增至2821家的过程中,我愈发认识到:政绩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长远之效”。我们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推行“风险排查”“弹性审计”等机制,目的就是构建一个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生态。

  正确政绩观,就是要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追求“短平快”的虚功,而是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扎扎实实推进每一项工作。

  四、坚持问题导向,把破解难题作为检验政绩的试金石

  在工作中,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深度仍显不足,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存在“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这反映出我们在激励引导、资源下沉等方面还有短板。面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主动剖析、积极改进,本身就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

  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既报喜也报忧,既看成绩也看不足,在持续改进中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五、坚持廉洁奉公,把干净干事作为坚守政绩的底线要求

  社会组织管理涉及登记、评估、资金扶持等多个环节,廉洁自律是必须守牢的底线。我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正确政绩观,必须建立在清正廉洁的基础之上,只有自身过硬,才能赢得信任、推动事业。

  结语

  政绩观是“风向标”,决定着工作的方向与成效。作为一名年轻干部,我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追求,把实干担当作为最亮底色,在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交出一份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时代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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