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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完善地名词典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民政局 日期:2018-03-02
关于修改完善地名词典的通知 各区地名普查办:根据《湖北鄂州市词典稿件审读意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本级上报词典自行进行了认真的修改,涉及三个区的词典除在文字顺序上由市级进行修改外,其余所需修改内容由各区负责。请你们根据《湖北鄂州市词典稿件审读意见》,务必于本17日上午发给市地名办,误期将由各区自行上报省地名办。一、内容缺失,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市辖区条和街道条 1. 区容建筑与布局、城建历史、区容特点等内容项均没有写。 2. 街道条的社会文化特点和经济特点要素项都有不同程度的遗漏。 3. 要素表述方式不规范,甚至是自成一体。比如农村居民点位置的描述,有的以区驻地定方位,有的以所在镇的驻地定方位。 4. 归属的表述一个区一种表述方式,隶属、属、XX区辖镇等,五花八门。经审读鄂城区写的是属,即某某镇属鄂城区。华容区写的区辖镇,即某某镇区辖镇。梁子湖区写的是隶属,即某某镇隶属梁子湖区。经查政区大典统一表述为某某镇属某某区管辖。二、各类词条释文普遍存在体例结构不一致的问题 1. 内容要素不一致,同类词条的要素内容不尽相同,比如同为市辖区条,历史沿革有简有繁。按要求县区沿革从1949年写起,鄂城区写了沿革。华容区、梁子湖区都从1987年写起,之前沿革未写。 2. 市辖区社会文化特点项科教文卫等的描述或有缺失。 3. 同是街道词条,社会文化特点和经济特点,或写或不写。 或不完整。 4. 内容叙述顺序严重不一致,同一类地名,内容叙述顺序几乎都不相同,一条一个样。三、其他问题 1. 汉语拼音。个别词条的标准名称与汉语拼音不符;自然村拼音无需分节。 2. 历史年号与公元纪年的表示。沿革中括号里的公元纪年普遍写了“公元”二字;有个别把年号和公元纪年的书写位置颠倒。 3. 民族的表述。规范的不多,没按要求书写。 4. 单位、数字。面积有的没用整数;文字中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的用了汉字数字,比如二县、二山、三条河流等等。 5. 标点符号。比较乱,且不一致。比如面积、人口,历史沿革中的各年代,逗号、句号使用不一致。 6. 段落与字数。乡镇以上词条分段过多,字数多数偏多。 鄂州市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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