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民政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4日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民政局 | 关联政策: | 590174 |
日前,《鄂州市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20万人,占全市人口比例18.54%,标志着我市已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5到10年后,全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将进入中高龄,养老照护需求大幅度增长,养老服务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根据《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鄂州市贯彻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依据
市民政局成立工作专班,通过深入各区调研、召开全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座谈讨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并报省民政厅补充完善。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本方案。主要依据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订)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
4.《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
6.《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鄂政办发〔2021〕73号)
7.《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州发〔2021〕4号)
8.《鄂州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
9.《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发〔2021〕10号)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措施、要素保障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为总体要求,包括3个部分,主要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不足,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指标。
第二板块为主要措施,包括4个部分,明确了从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发展多元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等重点工作,作出了工作安排部署。
第三板块为要素保障,包括5个部分,主要从领导与指导、规划与用地、财政与金融、科技与人才、考评与奖惩等方面阐述了保障措施。
四、政策特点及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意在对接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相关指标上,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指标达到870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特困人员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40%、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80%、
乡镇福利院实行区级直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达到8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达到1500户。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鄂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027-6089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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