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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4703 发文字号: 鄂州民政党组〔2025〕4号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2024年,市民政局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锚定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核心理念,突出民政特色,结合民政实际,扎实开

  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构建齐抓共管法治格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纳入2024年度民政工作要点,与民政重点业务工作同推进、共发展,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构建职责明确、协同高效、合力共治、全面推进的民政法治建设新局面。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谋划和落实法治民政建设各项任务指标。发挥目标引领和领导带头作用,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面提升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建设。三是强化制度保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民政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守党纪国法,构筑起坚固的行为防线,确保不触碰纪律红线、不践踏法律底线。在决策机制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尤其是面对关乎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走向的重大事项,广泛开展意见征集工作。通过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同时引入法律顾问专业支持,形成科学决策流程,切实推动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二)立足民政职能,开展法治宣传。一是聚焦责任落实,推进民政普法。印发《鄂州市民政局2024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2024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由各科室牵头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重阳节”“99公益日”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城乡低保、婚姻登记、孤儿收养、殡葬改革、养老服务、慈善等民政政策法规,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主题活动,提升宣传实效。全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参加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
  咨询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举行“携手相助,让救助更有温度”主题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第三届“湖北数字公益节”、鄂州“慈善一日捐”活动等主题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慈善条例》等民政政策法规。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六问》“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社会救助问答”等宣传资料6700余份,现场受理业务咨询200余人次。三是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参加第三届“湖北数字公益节”“鄂州慈善周”等救助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等各类宣传阵地和传播手段为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共悬挂宣传横幅31条,发放宣传折页30000本,摆放展架66个,共3000余人次参与宣传活动。运用短视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线下+线上”“传统+融媒体”等宣传模式,广泛宣传民政救助政策,在全市营造了社会救助便民为民助民的浓厚氛围。(三)提高执法水平,持续规范执法。一是联动基层力量,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排查非法社会组织举报线索,及时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发现线索的甄别排查工作;将监控触角延伸至末端,广泛动员社区基层力量,拓宽管理半径,加大监测力度,推动形成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收集的治理闭环。今年成功引导1家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社会组织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并采用多种方式宣传,凝聚共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行动。印发《鄂州市养老机构2024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鄂州市殡葬服务业2024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联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消防大队对养老机构、殡葬机构服务公开公示、建设、管理、运营情况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在局官网上公示检查结果,做好养老、殡葬领域日常监管工作。(四)发挥法治引领,优化服务质量。一是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机制,及时更新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增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协调性和时效性。截至2024年底,共完成两轮市委、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50件。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我局全面推行社会救助证明事项和社会组织登记告知承诺制,困难群众在申请社会救助时,无需提供房产、车辆等7项证明材料,2024年共有952户1504人困难群体受益,7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免于提交验资报告,为社会组织节约2.9万元。三是开展减负惠企行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企业座谈会,目前我市行业协会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坚持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150万元,惠及会员企业300余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鄂州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智慧监督系统培训视频,确保所有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智慧监督系统操作。推动行政执法检查精简、高效,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优化政务服务。落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要求,进一步宣传推广“开办养老院”“居民身故一件事”“婚姻登记那些事”,推动民政1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武汉城市圈通办,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一事联办落地。持续在社会组织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除(减轻)处罚清单。推动“互联网+监管”,及时报送监管行为数据192条。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一)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一是法治宣传形式多以集中学习、发放资料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有限。二是在宣传内容上没有充分考虑群体特点,例如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模式单一,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宣传形式不够丰富。
  (二)依法决策机制方面,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在一些重大决策制定过程中,虽然有征求意见的环节,但征求意见的范围不够广泛,方式不够灵活,导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未能充分反映到决策中。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进同志始终坚持将法治民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法治学习,完善法治机制,强化依法治理,推进民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一)践行法治思维,护航民政发展。积极落实局党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要亮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10余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法治大讲堂》法治专题培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民政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自觉做到严守党纪国法,不触红线、不踩底线。(二)统筹规划,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一盘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全市民政工作要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切实发挥其依法行政的基础作用。(三)强化审查把关,坚持依法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在事关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问题上,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聘请法律顾问帮助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把关,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学法用法常态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干部提能等形式加强民政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法律意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实际系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法治宣传进万家,共筑和谐社会基石。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政法律法规等内容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重点宣传,树牢法治思维,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广纳民意促决策,严执规范保公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和调整机制,定期对决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完善。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及时通过多个渠道向社会公开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保证透明性和公开性。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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