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开展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3817 发文字号: 鄂州民政文〔2024〕20号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民政局(城乡融合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市场监管(分)

近年来,各地市民朋友在祭祀过程中大量使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给我市的青山绿水制造了大量的白色污染,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了重大的生态隐患。特别是清明节前后,高速路沿线坟地成为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重灾区,引起社会不良影响和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2024年清明节临近根据环境保护、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各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劝阻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的相关工作,提醒各地商户、广大市民,劝阻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花等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厂家不产。塑料制品生产厂家、作坊一律不得生产、制作塑料花、布花、绢花、锡箔纸花电子香烛等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

二是商家不售。各地经营商户不贩卖、不销售一次性塑料祭祀用品。各级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及时劝阻违规贩卖、销售一次性塑料祭祀用品的行为

三是群众不用。广大市民不购买、不从外地带入塑料花和不易降解的布花、绢花、锡箔纸花、电子香烛等祭祀品,在祭祀活动中不使用一次性塑料祭祀用品,提倡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绿化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环保方式缅怀故人,呵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四是党员带头。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祭祀活动相关规定,摒弃陋习,动员亲朋好友抵制、劝阻使用一次性塑料祭祀用品的行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环保祭祀。

各区、乡镇(街)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管工作,尽早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将相关要求通过网络、“村村通”等不同形式进村入户,让大家一起做绿色生态祭祀的信仰者,做低碳祭祀的参与者,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出一份力。

 

 

              鄂州市民政局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4年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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