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4-03814 | 发文字号: | 鄂州民政文〔2024〕29号 | 发文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发文单位: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民生项目有序推进,对照《全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责任分工》要求,制定《市民政局推进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落实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为有力推进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实事落地见效,鄂州市民政局对照《全省2024年十大民生项目责任分工》,按照相关要求,针对涉及民政领域的民生实事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1. 支持街道利用现有社区服务空间建设适老化改造样板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责任领导:尹丹 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2. 新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3个。【责任领导:尹丹 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3. 提升改造农村互助照料中心5个。【责任领导:尹丹 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4. 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力争市、县两级中心城区覆盖率达到80%。【责任领导:尹丹 责任科室(单位):养老服务科,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5. 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领导:余建兵 责任科室(单位):慈善社工科,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6. 对符合低保条件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责任领导:李永清 责任单位:市社会救助中心,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7. 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增速不低于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责任领导:李永清 责任单位:市社会救助中心,各区民政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
民政部门民生实事项目按下表计划推进。
序号 |
目标任务 (省级) |
具体内容 (市级) |
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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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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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万户以上。 |
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鄂城区180户、华容区150户、梁子湖区145户、葛店经开区20户、临空经济区5户) |
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改造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完成符合条件对象家庭调查摸底、申报、审核、审批确定改造任务。 |
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入户评估施工、监理验收单位,并按“一户一策”原则,制定施工方案,全面启动改造工作。 |
全部完成适老化改造施工,做好竣工验收,并将适老化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宣传单页等传播媒介进行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
2 |
新建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100个。 |
新建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3个。(鄂城区花湖镇、华容区华容镇、梁子湖区东沟镇) |
督促各区制定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照验收标准,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测算和筹资方式、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
指导各区按照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并每月现场督办调度,定期对各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导。 |
组织人员对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进行验收,并投入使用。 |
做好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做到有举措、有创新、有亮点、有实效,提高群众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 |
3 |
提升改造农村互助照料中心200个。 |
提升改造农村日间照料中心5个。(鄂城区西山街道梁新屋村;华容区段店镇芦花村、蒲团乡瓜圻村;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埠村、沼山镇楠竹村) |
督促各区制定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对照验收标准,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测算和筹资方式、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 |
指导各区按照改造提升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并每月现场督办调度,定期对各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导。 |
组织人员对改造提升项目进行验收,并投入使用。 |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做好广泛宣传,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4 |
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力争市、县两级中心城区覆盖率达到50%。 |
力争市、县两级中心城区覆盖率达到80%。 |
组织召开“全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进工作现场会”,专题部署老年助餐工作。 |
督促各区落实有关部署,谋划工作思路和举措,科学精准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实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明确时间节点,并启动建设工作。 |
全面建成市、区两级中心城区覆盖率达到80%,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
通过微信群、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 |
5 |
社会工作服务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
实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乡镇(街道)全覆盖。 |
3月底前实现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站乡镇(街道)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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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符合低保条件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
完成对符合条件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 |
完成宣传社会救助政策,通过参与亲民热线、网上政策宣传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政策,知晓求助渠道、救助待遇工作。 |
完成常态化低收入人口监测和扩围增效。对比对发现的预警信息,主动排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纳入保障范围,指导各地根据市政府办公布的2024年我市低保标准开展低保审核确认、动态管理工作,推进低保扩围增效。 |
完成社会救助政策培训。确保基层救助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
完成热点问题解答。根据群众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结合最新救助政策,编印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册,印发至乡镇(街道)、村(社区),便于群众了解救助政策。 |
7 |
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增速不低于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保障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增速高于我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完成向政府的提标申请。联系统计部门,根据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拟定我市2024年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并征求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意见,根据征集意见确定救助标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布新的救助标准。 |
完成调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2024年社会救助标准,结合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指导各区调整在册对象保障金额。对新申请对象,按照新标准开展家庭收入核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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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为民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政系统实施十大民生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丹同志牵头协调,局各责任科室(单位)具体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争取财政按保障需求足额预算、整合民政内部资金项目等资金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办法,落实好民生实施项目所需资金保障。确立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优先原则,推动各区、乡镇(街道)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
(三)强化考核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督促检查制度,提高督查督办效率,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责任科室(单位)和区、乡镇民政部门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协调调度,实现调度工作常态化,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及时上报推进情况,局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并将收集的推进情况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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