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常态化进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将鄂州市民政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二)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三)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可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查询。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关要求
一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任何勾连或合作;
二是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三是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四是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便利;
五是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
六是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举报内容及联系方式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邮箱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27-60896901
邮箱地址:254163016@qq.com
邮寄地址:鄂州市凤凰路21号鄂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邮编:436000
鄂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1日
![]() |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49 备案号:鄂ICP备05017375号 ![]() 主办单位:鄂州市民政局 地址:鄂州市凤凰北路21号 联系人:何威 电话:(027)608968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