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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民政局 日期:2022-07-12

鄂州民政文〔2022〕42

 

 

 

市民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贯彻落实《民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鄂民发〔2021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


政办发〔202161号)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队联合制定了《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民政局                     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           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62                             


 

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为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坚持跨部门协同推进,坚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原则。到2022年底,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要求,市民政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梳理行使的监管执法事项,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确定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覆盖建筑、特种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服务安全和质量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要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一般检查事项主要包括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等内容,抽查比例每年现场检查不超过养老机构50%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民政局合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全市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市民政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建立全市养老机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区相应建立自己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各专业领域的抽查,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对执法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可以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与相邻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与各部门自有执法信息系统对接。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按照行政检查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要求,依据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和执法文书样式,省民政厅制定的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类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主体和检查依据,同时对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作出规定。

(四)制定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市区民政部门按照省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分配比例,每年12月底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共同确定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五)强化抽查检查的结果公示。统一实施抽查检查后,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及时汇总抽查检查情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部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抽查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建筑、消防、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等安全隐患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在违章建筑内经营养老机构的,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已入住老年人,保障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和有关人员的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或者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限制参与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降低等级评定等惩戒措施。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民政部门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研判,提出改进措施,必要的可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25月市民政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

(二)建名录库。20226月完成市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27月完成区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规范程序。20228月完成市区两级随机抽查工作规范和年度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四)组织试点。20229月以区为单位开始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试点。

(五)全面推开。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工作,并总结经验。2023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市区两级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部门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协同观念,健全协调和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应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更好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附件:1.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试行)

2.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般检查事项清单

(试行)

 


附件1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检查

观察、了解、养老机构有无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3

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建筑装修材料、安全疏散以及用电、用气、用火情况和养老机构落实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消防救援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

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养老护理员培训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昼夜巡查、

交接班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老年人个人信息和监控内容保密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止兜售保健食品、

药品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污染织物单独清洗、消毒、

处置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老年人生活、

活动区域禁止吸烟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入住养老机构服务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噎食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食品药品误食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压疮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烫伤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坠床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跌倒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他伤和自伤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走失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文娱活动意外措施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服务安全风险防范评价工作的

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6

资金安全

监督检查

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预收费行为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政府补助资金用途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7

突发事件应对

监督检查

制定公共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组建应急团队,定期开展公共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情况的检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8

从业人员

监督检查

从事餐饮、老年护理、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护等工作人员职业资格的检查,是否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资格证书

现场检查、证照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2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一般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1

运营资质

养老机构登记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有效。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2

备案事项

备案申请书、承诺书现场验证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变更备案现场核验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

合同管理

服务协议签订情况抽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服务协议落实情况抽查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4

服务收费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公示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5

信息公开

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公开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服务标准公开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工作流程公开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6

规章制度

入院评估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养老护理人员薪酬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食品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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