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查找到你的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鄂州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熊晚生与“周红”结婚登记的决定》(鄂州民决字[2022]第4号)。
请及时到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鄂州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熊晚生与“周红”结婚登记的决定》,如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满即视为送达。
鄂州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