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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社会公开稿)

信息来源:鄂州市民政局 日期:2019-09-11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86日至2018930日对我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2019611日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6方面44个主要内容58个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6条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逐项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逐个狠抓整改,在市直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44个主要内容58个具体问题已初步整改完毕(35个已完成整改,23个正在整改),共清退追缴违规发放津补贴、值班费、奖金、房租等21.9万元。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研究部署整改落实

局党组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着力兜住“底线民生”、深化“服务民生”,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第一时间按照《巡察市民政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方案》要求党内文件形式在市直民政系统内部通报,以秘密件发到局属各支部,并报市委巡察办备案。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明确目标抓整改。先后6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直接负责,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抓实责任分解,及时制定方案

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面上问题清单》中的6个方面26个面上44个主要内容,进一步细化为58个具体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清单,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制定《市民政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督办、责任科室牵头整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

(三)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全面整改

为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民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筹备调研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各项问题,及时进行摸排、调研,以上率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四个意识”不强,缺乏凝聚力

1班子不团结

问题:时任班子成员间均缺少沟通,主职与副职、副职与副职之间不团结,存在霸气而为、无组织原则、不维护班子形象、不服从主职安排,本位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倾向较重的问题。

整改成效: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同志,维护班子形象,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坚持“四个服从”。班子成员团结共事,不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带动局系统上下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集体荣誉感大大增强。局党组坚持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学习党内文件和党章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不断形成大局共识,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学习13次。局党组书记、局长率先垂范,主动与大家交流,将自己的思路、经历以及对班子的要求和希望亮底,和大家坦诚相处,赢得信任;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人事、财务、社区治理、养老、生态公墓等重点工作时集体决策。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约束自己,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主动敞开心扉,加强与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的沟通,转变心态,互相补台,积极维护班子形象。7-8月份在局系统开展了“转作风、树形象、民政干部大家谈”活动,局系统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研讨,为转变民政形象、促进民政发展出谋划策,畅所欲言。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自律担当不足

问题1:“放管服”工作落实迟缓。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放管服”工作的学习,局领导、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提高了认识,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相关单位、业务科室人员培训。2019年7月16日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了业务培训,业务人员做到了能操作,会使用。三是明确了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四是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并协调工作开展和落实督办。目前,我局“放管服”工作均按市有关要求整体推进,有序开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生态公墓建设部署迟缓。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了工程建设专班,设基建办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二是生态公墓建设一期工程团山公墓升级改造项目已顺利完成对外公开招标签订工程合同三是拟定项目建设进度表,项目于2019年8月22日动工,预计2020年6月底完工四是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五大中心”定位调整部署迟缓。

整改成效:已列入城企联动互惠养老储备项目,经请示市政府,拟改为鄂州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重新申报立项。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问题:尤其是“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时任班子资金使用基本不上会,个别领导说了算,机构调整、人员招考未上会,如2015年事业单位改革时机构更名及人员招聘均未上党组会,主职和分管领导说了算。时任班子关于二级单位机构更名及人事调整形不成集体决策。如2017年以来,党组会先后多次研究社区中心和社工中心更名及人员分流问题,均未形成决议;两个中心就单位代码注册问题“互相置气”,人员工资无法核定。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等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决策办事。二是积极解决人事历史遗留问题。在咨询政策、与职工交心谈心、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向市领导和市委编委、市人社局等部门汇报,并经集体研究,初步拿出市殡葬管理所、市社工中心、市救助站等3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相关工作正按照方案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核心作用不充分,战斗力不强

4、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行动缓慢

问题1:“放管服”工作部署以来,市民政局认领了社会组织成立、养老机构设立等26个事项,一直拖延不申报,直到2017年7月被市审改办通报方才部署安排,存在不愿放手放权的思想。

整改成效:一是经过协调督办,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已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对该科室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并严格按相关要求落实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等工作。二是“养老机构设立”事项,由于政策调整,该事项行政审批已取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尽管上级多次发文、开会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强调客观困难较多,以致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优抚安置、防灾救灾、基层政权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等六大体系标准未建立完善。

整改成效:一是对民政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鄂州民政函[2019]78号);二是全力推进省级标准化建设试点。我市殡仪馆标准化建设列为全省试点,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将于年底接受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出台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市城市福利中心已被评为全省4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市婚姻登记处以争创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契机,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场地改造、规划设计;市救助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也积极推进,已完成建章立制及前期运行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三大攻坚战”局领导在各种会上发言表态多,无实质性举措。

整改成效: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科学制定社会救助标准,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低保重点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年度复核工作,排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信息衔接工作。严格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扎实推进“三留守”关爱工作。协调全局系统做好驻村扶贫、干部包保扶贫工作,为驻点扶贫村解决难题。2019年,为下柯村解决村民饮用自来水问题。目前,该工程正在施工。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5、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迟缓

问题1:2013年决定启动、2015年曾列入政府“十件实事”的社会救助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军人服务中心、民政管理服务“五大中心”建设,由于征地环节后的控违失管,导致持续增大的拆迁难度,党组存在畏难情绪,至巡察结束时未有实质进展。

整改成效:一是对市政府原召开五大中心建设协调会确定的事项进行梳理,提请市政府再次召开协调会,定拆违方案。二是重新组建工作专班,拟定问题清单,对土地平整、手续办理、施工设计、报建、工程招标等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计划2020年6月动工兴建。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团山公墓和鄂城殡仪馆扩建项目是连续两届市政府承诺的实事,至巡察结束时公墓建设规划仍未出台。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了殡仪馆改扩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已初拟项目规划,包括:建设用地需量、基础建筑清单和面积、预算资金量等。计划2019年9月底前完成立项工作二是联合市规划设计院考察先进地区殡仪场馆建设经验,完成鄂城殡仪馆初步规划设计,并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三是积极争取将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四是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规划调整、可研报告、改林、土地预审等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6、重点工作落实效果不佳

问题1:社区治理推进缓慢,设施不达标、服务功能较弱,服务管理水平较低、“三社”联动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到今年年底,约13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装修完毕投入使用。二是制定出台规范社区工作职责相关文件。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草拟了《社区党组织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其中党组织涉及自身建设、议事决策、价值引领、服务群众、区域化党建6个方面,涉及工作事项24项。三是组织外出考察学习。4月组织各街道领导、市直相关部门人员赴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考察学习“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和社区公益组织孵化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了为期5天的社区实务培训,大大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通过社区公益活动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五是进行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前期准备工作。与华师伟创社工组织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启动了鄂州市公益组织孵化基地--共益园建设,引入武汉楠山康养集团建设澜湖社区、考棚社区等2个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启动了9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的社区治理试点,有序推进物业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组建率达65%以上。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城乡养老服务滞后,居家养老形式大于内容;日间照料缺失;寄宿托养城区床位紧缺,乡镇空置严重。医养不结合,老人看病难,全市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均未引入“医养融合”发展模式。

整改成效:一是正在编制全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2019年底前完成。二是市政府与中国康养集团于7月15日签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三是2019年底建成澜湖、考棚两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澜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区域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示范试点,2021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覆盖33个城市社区。四是推动农村福利院调整创新改革。今年各区启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0年建成投入使用。各区至少选择1-2个福利院开展服务外包试点,提升服务质量,解决空置率。五是2019年已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六是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签订就诊、转诊、急救等服务协议。探索农村福利院与乡镇卫生院“两院合一”模式。七是2017年12月30日城市福利中心与鄂州市优抚医院城东分院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新入院院民的体检和评估、常住院民的看病就医、特殊情况上门提供服务等,承担了中心的医疗服务职能,能为院民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福利中心属于基本医养融合,后期中心改革将探索医养深度融合模式,预计2019年12月底前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仍有漏洞,如2016年因市社会救助局核实不到位,致使阮某、汪某等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享受了低保救助。

整改成效:已按程序于2017年3月取消汪的低保待遇,2017年8月取消阮的低保待遇。并进一步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完善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定期复核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对各区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层层压实经办责任,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部分民政为民基础设施建设全省靠后

问题1:鄂城、东沟两殡仪馆规模小、环境差,设施设备老旧,急需扩建升级。

整改成效:一是以推进殡葬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推手,完成了鄂城殡仪馆火化、治丧守灵、追悼等殡仪服务设施的整修、刷白等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了20台空调、两套12门遗体冷藏柜等设备,满足工作及业务服务需求;增购了两台殡仪专用车,保障遗体接运和集中守灵服务需求。二是申报改造馆内公共厕所和下排水系统,解决群众入厕难和卫生防疫问题;修复单位因水灾倒塌围墙;改建火化车间专用骨灰装殓场所三是协调东沟镇刘河村、牛山村征用2亩土地建东沟殡仪馆,增加火化烟尘处理设备4台套,同时改建该馆内循环道路、发(配)电房和公共卫生间等设施,改善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已进入工程、采购政府招标程序,争取12底前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留较多、留置条件难以满足需求。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在城郊结合的地带选定适合救助站发展的场地和房屋,将救助站整体搬迁新站址问题,正与市城投公司接洽沟通。二是积极开展网络寻亲及人脸识别寻亲工作,帮助在站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寻找家人。站内长期滞留人员从2018年底的80人减少到现50人,减轻了服务压力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精神护理中心至巡察结束时仍未启动立项。

整改成效:目前立项条件不成熟,建议不做项目立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问题4:婚姻登记处受理结婚、离婚办公场地混为一处。

整改成效:对婚姻登记场地进行优化布局,制定场地调整及装修工程实施方案。将民政大楼三楼装修成结婚登记室、颁证室及侯登区三个功能区。四楼设立离婚登记室、免费婚前检查服务点、婚姻家庭调解服务点三个功能区。五楼分设婚姻登记处办公室、档案室和会议室三个功能区。截至目前所有设计图纸已经全部完成,正在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走政府采购程序。8月底开始动工实施装修改造,2019年12月底完成整体装修改造工程。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党的建设缺失,执行力不强

8、思想建设抓得不实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温差,每次集中学习到会人数不足80%。如2017年10月18日,局机关组织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机关22名党员只有13人参加;2017年11月24日,局党组书记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全局162名在职党员只有110名参加。

整改成效:一是核查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参学情况,对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到会的党员由所在支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肃学习纪律,参会、参学人员按要求签到,无法参会需提前履行请假审批手续。三是规范学习安排,做到学前制定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积极开展学习讨论,确保达到学悟透的效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中心组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交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功夫不足。

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首要任务,采取专家讲学、自主研学、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强国”等形式开展学习,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今年以来,共开展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13次,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80余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民主生活会不敢较真碰硬,辣味不足。

整改成效:针对2017、2018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形式主义、辣味不足等问题,市领导已对原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会后,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整个民主生活会贯穿整风精神,会上直面问题,分析原因,较真碰硬,不遮不掩。每位班子成员都对其他成员进行批评,共提出批评意见28条。会上进行批评时辣味很浓,被批评的同志普遍红了脸、出了汗、坐不住,但都表态要虚心接受并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意识形态工作未按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未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未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整改成效:已按要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查找问题,聚焦重点抓落实,加大正面引导。今年以来,局党组组织4次中心组(扩大)学习,集中传达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在做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对二级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也抓紧盯牢,对其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基层组织建设抓得不稳

问题1:二级单位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12个基层支部近一半以上支部书记对党建内容不清楚,支部党建制度、阵地、活动记录缺失不全。如救助站2017年全年党建活动无记录,核对中心“两学一做”无计划,募捐办“三会一课”无记录,救助局党小组活动无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抓好党务干部选拔培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党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各支委委员责任,做到任务上肩、工作落地。二是开展党建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8月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局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处处长为大家详细讲解党建知识,机关党委全体人员、局属各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络员参加学习。三是严格按照党建"六个好"标准要求,完善支部党建制度、阵地建设并做好痕迹管理工作,确保记录准确、无遗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少数二级单位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如:救助站、社区中心职工工资发不出,党支部处于瘫痪状态;救助站因挪用救助专项经费导致停发工资,职工情绪不稳;殡管所因条件艰苦,班子成员无人愿挑“一把手”责任。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适时掌握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了解他们想什么、在做什么、需要什么?教育干部保持健康心态,牢记岗位是“公器”,职责是重托,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今年以来,局系统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4次。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教育引导党员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

针对社区中心、救助站发不出工资的问题,积极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系,按规定按标准将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到位切实保证工资发放到位。市人社局已批复了2018年及以前社区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市社区服务中心支部2018年底党建考核中已被评为乙级。

针对殡管所无人愿挑“一把手”责任问题,2019年4月已经明确相关人员主持殡管所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作风建设抓得不牢

问题1:形式主义严重,2015年5月和11月,在全省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查中,先后制订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两个文件,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对2019年民政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二是全力推进省级标准化建设试点。我市殡仪馆标准化建设列为全省试点,目前,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将于年底接受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三是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依据国家出台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办法》,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市城市福利中心已被评为全省4星级养老服务机构;市婚姻登记处以争创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契机,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场地改造、规划设计;市救助管理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也积极推进,已完成建章立制及前期运行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2:2017年以来,几乎每次党组会都要研究生态公墓建设,但落实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党组会决议,成立专班,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已顺利完成公开招标工作并签订了工程合同。8月22日进场开工,整个工程预计2020年6月底完工。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2017年以来,几乎每次党组会都要研究社区养老,但落实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局党组加强养老工作领导研究社区养老工作件件落实。编制全市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已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促成市政府与中国康养集团签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快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2019年底建成澜湖、考棚两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其中澜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区域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示范试点,2021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个,覆盖33个城市社区。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4:2017年以来,几乎每次党组会都要研究社会救助等有关工作,但落实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局党组会决议,根据局党组会要求,扎实做好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每半年开展一次低保与扶贫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救助。开展农村福利院服务质量及安全管理排查,重点督促整改农村福利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升福利院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职能,对未脱贫重病重残人员开展排查,截止7月底,全市共兜底保障2803人。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5:官僚主义犹存,有的领导干部官架子大,对待下级和服务对象颐指气使;有的下基层围绕民政为民、推动民政发展调研少,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

整改成效: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把作风建设贯穿工作始终,树牢为民爱民意识。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力度,把政策性、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通过发现问题,来推动民政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下基层针对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农村“三留守”等工作开展调研30余次,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福利院管理,提升了服务质量管理水平;针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住房保障没有解决这一情况,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扶贫部门,并要求鄂城区及相关乡镇迅速整改,鄂城区已将上述对象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着力解决下柯村村民饮用自来水等棘手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据反映,办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手续繁琐,需要反复上门找领导,有的拖至1年才予以办理。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对上门咨询办理业务的社会组织人员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彻底扭转“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状况,原来久拖不决的问题现在很快能够解决,办事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加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知识的宣传力度。整理编印了《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手册》,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知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知道提供哪些手续。三是起草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社会组织各项风险防控的措施和办法,强化了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的重点,制定了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降低准入门槛,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同时,明确了业务主管单位的主管职责,负责社会组织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制度执行不力

问题1:2014年市民政局制订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但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立足工作实际,2018年7月修订涉及财务管理、公务接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规则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等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按集体决策办事。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合二为一”,议题多、会时长,议而不透、议而不决的情况时常发生。

整改成效:完善局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会议筹备,会议讨论、表决和决议,会议纪律等;每次上会讨论的议题提前充分准备,广泛征求意见,沟通不充分、意见不一致的不上会。如遇意见不统一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坚决按照决议执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机关纪律作风散漫,2015购买考勤“打卡机”却不使用。2018年8月3日上午巡察组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检査,局机关大楼迟到人员达19人;救助站有的干部上班玩电脑游戏,有的关门休息。

整改成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看电影、干私活、上网聊天等问题的发生。干部职工的自律和自觉性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上班迟到早退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情况基本杜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责任传导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

12、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问题1:2014年至2015年违反程序签批临时救助资金,手续不齐备。

整改成效:提请市政府于2016年8月审议通过《鄂州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鄂州政规〔2016〕7号),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了临时救助精准性、实效性。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婚姻登记处个别干部违规收取同事彩礼受到党纪查处。

整改成效:针对个别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礼金,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鄂州市纪委于2018年1月30日给予相关人员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3“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问题: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优抚医院体检站长期违规收费,直至媒体问政曝光,党组还替其说情;募捐办以财务报帐在省中心为由脱离地方监管,以致违纪案频发;殡管所组织职工及家属到英山天马寨公费旅游无人制止;婚姻登记处违规收取有关费用无监督。

整改成效:相关违纪问题已按规定处理。给予相关人员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鄂民政发[2018]2号)通知精神,市募捐办已于2018年4月与省福彩管理站脱钩,回归地方民政局管辖。殡管所于2018年9月将公费开支的1900元资金全部退还国库,涉及相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3名责任人均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婚管处2017年11月份已停止收费复印,开展免费复印业务。

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切实做到既管事又管人,工作开展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约谈记录不真实

问题:2015年,有的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完全雷同。2016年,有的党组成员廉政谈话内容与2015年雷同,且被约谈人无记录;有的党组成员与分管的二级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被谈话人无记录。

整改成效:严格按要求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作为咬耳朵扯袖子、抓早抓小抓预防的重要时机。谈话前,主谈领导应做好充分准备,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中,记录人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记录整理归档。今年以来,局系统先后开展3次廉政谈话。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监督管理缺位

问题1:2015年以来,局党组没有对二级单位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项督查,对二级单位监督管理缺位。

整改成效:制定《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查的工作方案》,对8家局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责任履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三重一大”等制度落实、作风建设等情况。通过督查,各单位迅速查找薄弱点和不足,对照反馈意见,加以整改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救助站挪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46.35万元发放职工工资福利。

整改成效:一是挪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情况成立专班,进行分类核查,由纪检部门依规处理。二是完善修订了救助站财务管理制度完成《救助常用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的编印, 严格执行会议预决算制度。三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四是严格执行专项经费使用的规定狠抓监督执纪。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救助2017年和2018年两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殡管所挪用“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补贴”资金22万余元缴纳职工“五险”。

整改成效:按照市民政局 财政局(鄂州民政文【2012】36号)《关于免除全省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每年全市“四类人员”基本殡葬服务成本支出(包括油、电、业务车、人员支出、火化冷藏设备维修改造等)约70万元,除省财政厅为此下拨的专项补助14万元和市财政局补助10万元外,缺口46万元。该项日常支出实际殡管所非税及其他资金付,年底财政局拨付该项资金后,财务人员错误地理解为收回平时垫付资金,将其视为可用资金用于缴纳职工“五险一金”。由于市殡管所领导及财务人员主观上并无故意,我们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书面检查。今后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分类列支。“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补贴”专用于火化油料、电、设备维修、乡镇殡仪车支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放任社区中心、城市福利中心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加强《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学习,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社区中心对以前年度欠缴租金予以追缴。共追缴房租收入2.9076万元三是城市福利中心按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正在积极推进将二期医护楼交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将现有租金收入额度申报市财政纳入预算范围。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5:社区中心、公墓管理处非税收入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整改成效:2016年起,社区服务中心已纳入财政预算将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缴入财政专户。2015-2018年利息收入7527.28元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公墓管理处于2017年1月纳入工商税务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将福彩专项经费通过城市福利中心转拨至核对中心、婚姻登记处、社区中心,城市福利中心隐瞒收入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问题初步核实,有关涉及人员提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组处理。二是理清专项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强财务监管,确保今后不发生此类现象。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7:财务管理混乱,项目资金收入支出无明细;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白条报销、无差旅审批单报销差旅费。

整改成效:一是6月份市民政局组织并开展了对二级单位财务审计,加大对二级单位的监管力度。二是督促、指导局8家二级单位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报局规财科备案。三是开展了财务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8月7日,市民政局在玉龙锦举办了一期“民政系统财务、统计业务培训班”,聘请市审计局专家对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形式进行培训,强调要加强财务制度的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落实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廉政建设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频发

16、滥发滥补

问题1:局机关2016年、2017年发放各项值班补助3.43万元。

整改成效:经查,2016年、2017年实际发放各项值班费32400元,十九大期间,维稳值班人员吃的工作餐费1980元,共计34380元整。发放的各项值班费32400元已全部退缴至财政专户。十九大期间,维稳值班人员用餐费用,除节假日外,正常工作日所吃的工作餐1230元,已全部由个人退缴至财政专户。合计退缴33630元,已完成整改。今后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发放2015年、2016年社工资格考试奖、驾驶员劳保安全奖、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3.2万元。

整改成效:经查,发放的社工资格考试奖16000元,驾驶员劳保、安全奖5700元,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10000元。合计31700元。社工资格考试奖已退缴12000元至财政专户,仍有4人共4000元未退缴。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奖10000元,已退缴6400元至财政专户,仍有6家协会13人共2600元未退缴,有2家协会5人,说已退缴至财政专户,需去银行查询核实。驾驶员劳保安全奖正在清退中。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问题3:社会救助局2017年违规发放值班补助0.52万元,违规列支差旅费30.65万元。

整改成效:已退缴2017年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0.52万元。对2015-2017年差旅费进行了全面清查,其中:驻村扶贫工作队差旅费9.85万元、救助局工作人员下乡核查调查12.24万元符合政策规定。2015年救助局机关在编工作人员违规领取廉租房调查差旅费1.3万元,已全部退缴到位。今后将严守纪律要求,规范津补贴发放和差旅费报销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4:殡管所公墓管理处、福源公司违规发放2015、2016、2017年取暖、降温、加班费等8万余元。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自查。经查明,殡管所、公墓管理处、福园公司违规发放取暖、加班等83999.1元。其中:发放取暖费6700元,已于2016年4月28日退款;发放慰问金6000元是2015年6月援助监利殡仪馆处理东方之星翻船事件,按省厅工作要求为职工发放的慰问金;二是积极清退。发放的清明加班费71299.1元,已清退67347.2元,分别存入财政财户、公墓账户、公司账户。 3951.9元因3名职工去世或离职等情况无法执行清退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公费旅游

问题1:2013年,募捐办组织6名职工到延安、西安公款旅游,公款消费支出3.4万元。

整改成效:市募捐办6名相关参与人员已按要求退款34160元,2017年10月24日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带队领导党内警告处分。今后将坚持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2017年4月,殡管所19名职工用公款到英山天马寨旅游,公款支出1900元。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9月,已将公费开支的1700元资金全部退还国库其中两名同志因去世离职,200元费用无法清退。2018年6月分别给予相关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根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中的资金使用问题,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公车私用

问题:2015年疑有161次公车私用行为,其中周六周日用车118次;有的班子成员和救助局、殡管所公墓管理处、福源公司存在公车私用。

整改成效:在市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的监督下,组成专班,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分类处置。市社会救助局查实司机将个人私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违规报销414元,已全部退缴到位。

市殡管所因殡葬管理工作和业务的特殊性,单位实行的是全天候管理服务,无实际意义上的节假日,经核查,共有20次在周末使用公车属于工作用车,并已补充附件说明出车事由、驾驶员及目的地等资料。对违规报销票据冲抵车辆违章罚款行为进行处理,已责令驾驶员退赔200元,并对其本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下一步将强化纪律意识,坚持公私分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车管理制度,压实部门责任,实行公务出车有报批、有登记、有核销。节假日按要求定点停放、封存。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19、违规公务接待

问题:2015年报销超标准接待26次3.69万元,超标开支1.38万元。殡管所、福源公司2015-2017年均存在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成效:一是查明核实情况。2015-2017年殡葬管理所、公墓管理处招待费列支共36,896.00元。其中:殡葬管理所接待29次、金额20906元,没有超标准接待情况。公墓管理处接待4次,报销招待费3,559.00元。其中:2016年3月在公务接待应城市殡管所11人活动中,单位3名人员陪同就餐,餐费1185.00元(接待标准标准为人均80元),该次就餐超标准接待金额65.00元。二是及时进行财务正确处理,规范账务科目东沟伙食费”13笔,共计11,043.00元。该费用是东沟馆外来人员(大冶保安镇殡管人员核查火化情况、数据和乡镇殡仪车主临时就餐为主)在食堂就餐费,应在“伙食补助费”中列支。2015年3月11#凭证中招待费200.00元。该费用是殡仪服务部门职工外出抬尸业务,因道远、候时长无法回单位就餐而发生的误餐费,应在“业务费”中列支。2015年10月9#凭证中招待费1,188.00元。该费用是市殡管所工会组织重阳节活动支出,应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三是对核实的1次超标准接待活动,由当次责任人个人承担65元超标费用,并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四是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对有来往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但附件手续不齐的,如只有领队人员名单,没有接待人员及陪餐人员名单的情况补齐手续。五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明确殡管所办公室承办、审批和监督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规定,立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

问题:社区中心、救助站、殡管所等单位均存在超标准开支等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核查。殡管所2016年人均工会经费支出1050元、2017年人均1148元救助站2017年人均工会经费支出为1100元,没有超过个人年工会福利费的上限标准但存在将临时人员发放工会福利导致工会费提取总额超标的问题。二是扎实整改,严格执行工会制度,按标准提取和发放。同时将已超标提取的经费列入下季度工会经费。社区中心对以前年度个人未缴纳的工会经费予以追缴共追缴临时人员工会经费0.96万元。三是理顺关系。社区中心针对单位临时人员与正式人员的区别,不再将临时人员纳入单位工会会员,也不再为其发放工会经费。救助站对临时人员予以清退和解聘,所有临时人员已全部离职三是加强《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会政策的学习,并根据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问题:局机关及11家二级单位均存在购买医疗设备、计算机软件、电脑及其配件、办公桌椅等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自行购买的问题,涉及金额134余万元。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培训。2018年10月9日,市民政局针对政府采购这一薄弱环节,专门聘请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为机关和二级单位举办了一期“政府采购政策解答”专讲,强调必须按程序“应采尽采”,并现场进行了提问式互动。二是严格审核和监督。对二级单位网上申报的政府采购事项,对照政策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回。2019年6月,局机关组织聘请第三方开展审计,将政府采购列入了重点审计范围。三是严格追责。对市城市福利中心在二期工程中未进行招标,给予单位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市募捐办在营运用房装修工程邀请招标中,没有进行规范运作,给予单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选人用人不规范,规矩意识淡漠

22、超职数配备干部

问题:婚姻登记处等10个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已于2018年按程序免除相关同志的职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3、超编制自行招聘使用工作人员

问题:二级单位现有干部职工486人,其中在编143人,编外343人。违反规定进人,市局通过签批介绍信安排人到二级单位工作。救助站擅自招聘3人,其中一人招聘理由是“站里没人写材料,站领导和大学生大多不会写”。合同签订不规范,如核对中心聘用人员合同期3至5年不等,薪酬无约定;婚姻登记处试用合同与正式合同无区别,薪酬约定不清晰。薪酬待遇“五花八门”,如殡管所既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又参照企业发放效益工资。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理顺人事劳动关系,采取分流一部分、外包一部分、解聘一部分的办法逐步解决聘用人员问题。二是规范聘用人员使用办法,从严控制编外用工,从五月开始已提前介入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对编外进人实行冻结。今后二级单位有用工需求,需按我市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三是规范合同签订,约定合同期限、薪酬。四是严格按规定发放工资。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24“内招、近亲繁殖”

问题:系统普遍存在将子女、亲戚等在系统内安排工作的现象。殡管所有13对“父子兵”,婚姻登记处有4对“父子兵”、“母子兵”,募捐办有两对“母子兵”。

整改成效:清查相关手续,确定人员身份,采取分流、外包、解聘等方式将相关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殡管所因行业特殊,社会地位低,且工作量大时长,无人愿意报考,经查,存在亲属关系10对,其中1对属于人才引进,从事专业设备维护工作,籍贯江西,妻子也是殡葬相关专业毕业,故一并解决家属工作;3对皆在殡管所下属不同单位工作;正在解聘6人。婚管处4对“父子兵”“母子兵”自行离职2人,另外2人交流调整到城市福利中心工作;募捐办2对“母子兵”自行离职1人,1人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方案》(鄂民政发[2018]2号)通知精神,已于2018年4月调往省福彩管理站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25、职、岗、薪三分离

问题:有的干部职工编制、职务、现工作岗位均分离。

整改成效:理清人事关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原先工作岗位与职务、编制分离的干部职工理顺关系,相关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涉及编制、职务、工作岗位三分离的同志于今年4月已调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6、混编混岗问题严重

问题:党组对系统内机构、编制、人事遗留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久拖不决。

整改成效:在咨询政策、与职工交心谈心、征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向市领导和市委编委、市人社局等部门汇报,并经集体研究,初步拿出市殡葬管理所、市社工中心、市救助站等3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相关工作正按照方案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民政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坚决做到整到位,改彻底,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局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二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从严务实的态度解决“四个意识”不强、核心作用不充分、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廉政建设不实、选人用人不规范等六个方面的问题。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中共鄂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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