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普法宣传日,鄂州市民政局以普法宣传为契机,聚焦社会组织合规发展需求,在鄂州共益园举办《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解读专题培训,全市50余家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通过政策精讲、实操拆解,帮助社会组织吃透年检新规,夯实规范化发展基础。
本次培训紧扣2026 年1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核心要求,针对性回应社会组织在年检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培训中,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副科长刘梦诗围绕年检的法定属性展开解读,明确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合格”年检结论是申报政府购买服务、享受税收优惠的重要前提,拒不按规定接受年检将面临行政处罚。针对实操流程,重点拆解了“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纸质材料递交等全流程步骤,明确法人登录账号密码使用、系统信息修改限制、材料签章要求等关键细节,让参会人员清晰掌握每一步操作规范。
同时,培训聚焦法定时间节点与结论判定标准,强调1月31日前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年检通知、3月31日前完成材料初审报送、5月31日前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9月30日前公布年检结论的时间要求,详细说明“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结论的适用情形,特别是材料弄虚作假、未开展业务活动等直接判定“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情形,为社会组织划定合规红线。此外,还就年检材料中的党建情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要求等重点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确保参会人员全面掌握新规要点。
下一步,鄂州市民政局将持续跟踪社会组织年检新规落实情况,通过线上答疑、线下一对一指导等方式提供后续支持,助力社会组织将培训所学转化为实际操作能力,以规范年检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鄂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筑牢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