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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共同推进鄂城区“全省共同缔造试点”工作行动方案》

日期:2023-07-05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共同缔造工作中的作用和优势,助力鄂城区高质量完成“全省共同缔造试点”工作,市民政局先后两次与鄂城区对接磋商共同缔造试点项目需求,在深入交流探讨后,形成工作方案,将重点从以下七个方面推动鄂城区共同缔造试点落地见效。
  一是重点打造鄂城区“共同缔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本试点”鄂州范本。将37个城市社区全部纳入试点,以“六大品质空间塑造行动”为抓手,强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提升,优先推介申报省民政厅组织的以“共同缔造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城乡社区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二是推进鄂城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以奖代补’项目”实施。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240万元,按照“六有”(有统一标识、有服务阵地、有管理制度、有服务队伍、有服务手册、有工作展示)标准打造12个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小区党群服务站样板,为小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服务;三是全面提升鄂城区村民议事厅(室)服务能力和水平。在鄂城区6个乡镇实现村民议事厅(室)全覆盖基础上,打造区级村级议事协商特色品牌,对验收合格的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让民主议事协商成为汇民意、解民困、除民忧、扬民风的主阵地,成为基层党组织和村干部联系村民的“连心桥”;四是加快完善鄂城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支持200万元资金用于鄂城区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医养融合建设,全面推行失能特困人员区级集中照护;督促指导组建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推动乡镇福利院实现区级直管;新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一家给予100万元,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家给予40至80万元,农村互助养老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一家给予10万元;五是实施“五社联动”助力鄂城区共同缔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计划争取省、市资金共计381万元用于购买社工机构服务,打造4个市级示范社工站,孵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服务“一老一小”活动等;六是积极培育鄂城区“五好”标准社区社会组织。提供10万元支持鄂城区按照“搭好平台、选好骨干、建好清单、抓好服务、搞好保障”的标准培育发展社区组织,争取早日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20个以上、集镇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平均拥有5个以上社会组织的目标;七是开展关爱鄂城区儿童福利行动。采取市区两级联合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困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用于打造4个乡镇(街道)示范未保站。推进民政部“童伴妈妈”项目实施,以“童伴妈妈”项目为抓手,“童伴之家”为平台,开展乡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此外,市民政局还与鄂城区建立了“半月一碰会、一月一会商”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标准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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