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立足本职,围绕“确保基本、适度拓展”两条工作主线狠抓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全市困境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
一是切实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充分发挥各类生活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境未成年人达到4800多人,月享受总金额约113万元;共认定了172名孤儿,其中散居孤儿138名,机构集中供养孤儿34名,每月分别享受700元和1100元生活补助;严格核实申报认定了6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身份,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700元;审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38名,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补助300元。
二是切实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工作。通过低保资金资助4800多名困境未成年人参加医疗保险,每年资助金额在60万元左右,解决了其就医困难。充分发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作用,保障未成年人有病能治。每年保障困境未成年人近300人,发放医疗救助金80多万元。多方争取社会资助开展各类专项医疗救助活动,解决特殊对象的矫治问题。近年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微笑列车”、“明天计划”、“杏林春雨”、“光明行动”、“爱佑童心”等医疗行动,免费为近千名手术适应症儿童进行了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白内障、白血病、脑瘫、肢体残疾等疾病的手术矫治,帮助他们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对弃婴实行医疗兜底保障。市城市福利中心先后为11名残疾儿童进行了手术矫治和医疗康复,2011年至今,仅为病患弃婴治病就花费83万余元。
三是因地制宜改善困境未成年人的住房条件。市民政局对全市困境未成年人住房情况进行了普查分类,对居住房屋属于危房的,积极动员到乡镇福利院或儿童福利院居住,对不愿到乡镇福利院和儿童福利院居住的,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积极协调筹措资金帮助改善居住条件。仅2015年就投入资金10余万元为9名困境未成年人进行了危房改造,较好的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实现了困境未成年人居者有其屋。
四是创新思路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救助。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圆大学梦行动,每年出资50多万元帮助100多名困境未成年人进入大学学习。率先实施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类救助,对低保家庭中有未成年人就读高中、大学的每人每月增加一定金额的低保金,保障其能够正常读书。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分类救助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在600人左右,每月保障金额约11万元。广泛争取社会慈善资金在鄂州高中开设了3个阳光班,对低保户子女考入鄂州高中的150名学生每人每年资助学费4000元,直到其毕业。开展福彩助学活动,帮助孤儿大学生办理每年5000元的福彩助学金。目前,全市每年有20名左右的孤儿大学生得到福彩资助。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先后帮助10多名流浪儿童回归校园。
五是积极开展福利机构弃婴孤儿的送养工作。市儿童福利院先后送出10名供养病残儿童给国内外家庭收养,为2名弃婴找到了其生身父母,帮助这些孤残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回归家庭。
六是急事急办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的临时救助。对于一些未成年人突发的困难,市民政局通过临时救助予以快速帮助解决。市民政局收到罗口社区困境未成年人李沐宸的求助信后,局长柯友如当天就带领相关工作人员上门走访,了解到她房屋亟需维修和无钱读大学等实际困难,迅速解决5000元临时救助资金帮助其维修住房,随后通过圆大学梦行动解决其大学报名费问题,并帮助其申请到了每年5000元的福彩助学金。
七是切实抓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活动试点。市救助管理站与鄂州上游教育咨询中心社工组织和鄂州市七彩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志愿者组织分别签订了“七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志愿服务协议”,在华容区开展以家庭监护缺失、监护失当或监护无力的困境未成年人早期干预为重点,为服务对象提供多层次社会保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活动试点。据统计,我市华容区试点区域目前有321名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无力而陷于困境的未成年人。市民政局通过社工组织对评估划分为风险等级一至三级的51名困境未成年人,实施一对一“两进一访”活动,即进未成年人生活家庭、进就读学校、访监护人及邻里;组织鄂州大学80多名志愿者先后开展了“冬日暖阳-微心愿”、“同栽成长树-共同成长”、“小手牵小手-城乡结对”等系列活动。通过专业心理干预与疏导,帮助未成年人增强心理正能量,促进自身康复和社会功能恢复,提高自我抗压、自我解压能力,帮助他们走出心里阴影,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八是全面铺开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梁子湖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铺开了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结合梁子湖区试点调查数据,估算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可达万人以上。这项工作将全面清晰地掌握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我们将据此细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九是整合部门资源促进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认真做好本部门的保障工作外,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对孤儿、事实孤儿和特困残疾少年的保障工作,如:0-6岁特困残疾儿童每人每年900元定额门诊医疗保障、0-6岁、7-15岁残疾儿童住院合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费部分,由残联按病种每例分别补贴1.2-1.7万元和0.6万元、农村孤儿(含事实孤儿)无房或住危房、土坯房的由住建部门纳入危房改造资助、城镇孤儿(含事实孤儿)住房困难的由房产部门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时予以解决以及孤儿、事实孤儿、特困残疾少年全日制教育权利保障等,全方位保障困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市救助站未保中心还与团市委共同建设了“鄂州市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开通了“12355”工作服务热线,开设亲情视频吧、社会组织工作室、志愿者队伍孵化场及心理咨询、娱乐、阅览等功能用房,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各个工作环节纳入职能部门动态管理,确定了社区发现报告—未保中心受理—社工机构上门调查评估—专家分类定级—社工帮扶(转介)—退出帮扶等运作程序,具有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数据处理、人员考核、区域管理、个案管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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