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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鄂州市民政局 日期:2014-11-22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党组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出发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制定下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鄂州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单位、个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了“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为全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是严明纪律,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局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执行政治纪律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保证全系统干部职工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局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开展“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活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切实改进了文风会风,各项公务支出得到严格控制。同时,我们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正民政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集中开展六个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严格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注重源头防治腐败。局党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关系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规划以及年度目标和工作要点,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任免、选拔以及奖惩,民政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局党组均实行集体决策,保证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近一年来,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次,任免干部10名,没有违规操作现象,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和确定均由全局进行投票决定,并及时进行公示。同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车辆管理、人事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此外,注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鄂州政府网、鄂州民政信息网等宣传阵地公开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既方便了群众,同时也有效防止了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的产生。

  四是加强教育,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局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栏和学习园地,开展廉政建设征文活动,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观看侵权渎职犯罪图片展、影片《忠诚与背叛》,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反腐倡廉知识测试,建立廉政党课教育机制和道德讲堂系列讲座,不断丰富廉政建设教育内容,增强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长期性、针对性与实效性。(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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