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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生态安葬新规实施,奖补2000元

日期:2025-08-20

   近日,在鄂州市团山公墓生态安葬示范区,一场庄重简约的树葬仪式静静举行。逝者的骨灰被安放在可降解骨灰盒中,工作人员将其放置在玉兰树下,轻轻覆土、浇水,以绿意寄托哀思,让生命在自然中延续。这是鄂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减免和奖补新规施行后,顺利完成的首例节地生态安葬,逝者家属收到了2000元的奖补资金。

  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导市民践行“入土为安、回归自然”的绿色殡葬理念,鄂州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鄂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减免和奖补实施办法》,在之前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资金标准大幅提高至2000元。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节地生态安葬类型、减免和奖补范围、项目、标准及办理程序等内容。对鄂州市户籍人员在本辖区内经营性公墓(含骨灰堂)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含骨灰堂)及特定场所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可享受减免和奖补政策。对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的逝者,可免除安葬费(含刻字费),并给予每例2000元的奖励。在专门的骨灰撒散服务机构组织下,在特定场所进行骨灰撒散的逝者,给予每例2000元奖励。

  符合办法规定的对象死亡后,经办人在办理遗体火化相关手续时提出申请或在政务网上办理,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公墓机构在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办理节地生态安葬和奖补手续,并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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