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ez_yt | 发布日期: | 2015年0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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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民政局领导,我小孩名叫江爽,2002年出生,2008年染病不能行走,鄂州。黄石。黄冈都去了,治疗没效果。。2011到武汉协和医院诊断为进行性肌营养不良,为不治之症,4年来治疗费花了30多万,还欠了10多万,我现在有点力不从心,2012年办里残疾证,为一级残疾,按照国家政策残疾人享受的待遇我小孩什么都没有,从办理残疾证到现在连一颗棒棒糖都没见过,可有的人能走会跑还拿低保,我到村里镇里询问他们异口同声说要满18岁,国家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吗、我上网查询国家跟地方都没这样规定,我想问一下这是为什么、、、、、、 鄂州市燕矶镇磨山村12组江明红,201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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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明红同志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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